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瀏覽一、海關在什么情況下會發(fā)出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價格質疑通知書》?
答:海關對申報價格的真實性、準確性有疑問時,或者認為買賣雙方特殊關系影響成交價格時,會制發(fā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價格質疑通知書》(簡稱《海關價格質疑通知書》,詳見樣式),將質疑的理由告知納稅義務人或其代理人。
海關價格質疑通知書
二、納稅義務人或其代理人如何接收《海關價格質疑通知書》等審價文書?
答: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公告(2018年第9號)》,海關總署在全國海關推廣審價作業(yè)單證無紙化。納稅義務人可通過中國電子口岸網站——“中國電子口岸執(zhí)法系統(tǒng)”——海關事務聯(lián)系系統(tǒng),接收和反饋海關價格質疑通知書、價格磋商通知書、價格磋商記錄表等審價文書及隨附單證資料電子數據,并可接收和查看估價告知書。
三、納稅義務人或其代理人收到《海關價格質疑通知書》應該怎么辦?
答:納稅義務人有義務按照海關的要求和規(guī)定的期限給予充分的配合。具體地說,納稅義務人或者其代理人自收到《海關價格質疑通知書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,以書面形式提供相關資料或其他證據,以證明其申報價格真實、準確或買賣雙方之間的特殊關系未影響成交價格。
【關鍵字】—— “相關資料或其他證據”是指足以驗證其申報價格真實、準確或者雙方之間的特殊關系未影響成交價格的直接證據。 “規(guī)定期限”是指納稅義務人收到“價格質疑通知書”之日起的5個工作日內。
四、收到《海關價格質疑通知書》是否意味著一定會被海關估價?
答:不是。海關行使價格質疑程序一般會經歷以下步驟:
一是提出質疑的理由,主要包括:貨物的申報價格與海關掌握的價格存在差異;買賣雙方存在特殊關系,并且可能對成交價格有影響;單證之間與價格有關的項目存在矛盾或者疑問;其他懷疑申報價格真實性或者準確性的理由。
二是發(fā)出《海關價格質疑通知書》,要求納稅義務人對質疑理由進行詳細回應。
三是納稅義務人或代理人按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及有關證據。海關給予納稅義務或代理人5個工作日的時間準備相關說明、資料、證據等。納稅義務或代理人確有正當理由無法在規(guī)定時間內提供相關資料,則可以在規(guī)定期限屆滿前,以書面形式向海關提出延期申請。申請延期時需對“正當理由”作出說明,延期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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